2022年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技进步奖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2-09-01 20:56:36

发布者: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(自治区中医医院)

各科室:

现开展2022年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,该奖项面向本院全体员工,医、药、护、技、管理等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。申报要求:1. 申报成果必须已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;2.申报成果可以来自于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、发明专利;3.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(含)以后,课题必须有验收证明文件;4. 申报成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3篇以上;5. 申报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、完成单位、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,已获其他类别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。请拟申报人员务必于4月7日之前向科研管理科报名登记,我科将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培训。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0日,未报名登记的成果将不予受理。